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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道面技术要求
1、活动道面应具有民航局认定的检测机构,依据国家标准《GB/T31448-2015》航空器应急救援设备 活动道面,出具的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具有: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,认证印章。
2、在机场及邻近区域范围内,活动道面承载能力应满足C、D、E类机型起落架静态额定荷载(70吨单组主起落架)的要求。
3、外形尺寸长≥6000mm、宽2100mm、厚度≥25mm;(小规格:长2400mm、宽1200mm、厚25mm)。
4、重量:≤110GK; (小规格:≥25GK)。
5、活动道面对角线偏差≤30mm.
6、活动道面表面具有波浪起脊等防滑措施,剖视图系双层三维立体结构。
7、活动道面工作面应平整,工作面及 四周无锋利毛刺、倒钩、凸点等造成救援设备和事故航空器损伤的障碍物。
8、活动道面连接锚固使用的金属部件应用可靠的遮挡、锁定防护设置,避免弹跳、外露商及人员与航空器,应符合AHM913手册要求。
9、活动道面适应温度:—40°—+60°
10、材料检测(共三项):
a,径丝直径0、65 拉伸强度≥400mpa 紫外老化500小时结构完好无可见损伤。
b纬丝直径0、8 拉伸强度≥500mpa 紫外老化500小时结构完好无可见损伤。
c加强棒:弯曲强度≥600mpa 巴氏硬度≥60HBA 简支梁缺口冲击强度≥200kj/㎡。